2024-02-07

中国反垄断进展:2023年回顾

作者: 钱晓强 林熙翔 杨壹凯 王丹琳 王宁
2023年,中国反垄断领域的立法成果丰硕,行政执法与司法诉讼活动持续活跃,企业反垄断合规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整体而言:
  • 立法领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并实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五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发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1]。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反垄断办”)、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正式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即《提醒敦促函》《约谈通知书》《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主体)/行政建议书(行政机关)》)制度;制定并于2024年1月10日发布《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2]。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3]。此外,各地方的立法活动亦十分活跃,例如,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监局”)发布《北京市反垄断合规指引》,上海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指导鼓励平台企业建立竞争合规管理体系的通知》与《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评价指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监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与《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上海市监局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
  • 执法领域,(1)经营者集中审查方面,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共审结797宗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其中批准786宗,与2022年相比减少约2.02%;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4宗交易,涉及化工、通信技术和医药领域。(2)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2023年执法机构共公开了19宗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处罚决定,其中大部分涉及公用事业、医药、建材等国计民生领域,预计前述领域仍将是2024年监管执法的重点。
  • 司法领域,2023年,最高院等人民法院公布了多起值得重点关注的涉及垄断行为的司法案件,在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方面,为垄断行为的司法认定和实体分析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指引和指导。预期反垄断和竞争法诉讼将持续升温,成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和实现商业诉求的有力工具。
展望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纠治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切实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包括: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活动、细化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制度规则、加大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宣传力度;切实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激发平台内经营者内生动力;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健全“三书一函”督促落实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监管制度规则等。[4]


立法领域


2023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五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发布并开始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出台;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正式建立;《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制定并于2024112发布及实施;《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制定并于2024126日公布及实施。多个省市发布了适用于其行政辖区内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相关的合规指引规则。

就2023年的重要立法及其要点,总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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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领域


  • 经营者集中领域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计[6],2023年共审结797宗经营者集中案件,其中批准786宗,包括782宗无条件批准案件与4宗附条件批准案件,11宗案件在受理后由申报方撤回申报。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为25.7天。

就案件类型而言,绝大多数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且在一阶段结案。全年审结简易程序案件共707宗,占比约90%;审结非简易程序案件共79宗,占比约10%;在所有审结的案件中,一阶段结案的案件共698宗,占比约89%。
就试点委托地方审查而言,2023年,受委托审查的5个省市的市场监管局全年审结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案件352宗,其中上海市监局审结数量最多,为157宗,约占审结案件总数的22%,北京市监局、广东省市场监督局、重庆市市场监督局和陕西省市场监督局分别审结75宗、61宗、49宗和10宗。
就交易主体而言,中国境内企业间集中案件数量最多,为437宗,占比56%,境外企业间集中案件共253宗,占比32%,境内外企业间集中案件共92宗,占比12%;国有企业参与集中案件共388宗,占比49%,外企参与集中案件共361宗,占比46%,民营企业参与集中案件共296宗,占比38%。
就行业分布而言,以实体经济和民生领域的产业重组为主。全年审结实体经济制造业的案件数量最多,为291宗,占比37%(其中,涉及化学原料与制品的案件最多,共53宗,其他占比较高的包括汽车制造业、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其他占比较高的行业包括批发零售、交通运输、水电气热生产供应、金融、房地产、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就交易类型而言,横向集中案件较多,共417宗,占比53%,纵向集中案件共311宗,占比40%,混合集中案件共191宗,占比24%。
就交易模式而言,股权收购案件共445宗,占比56%,设立合营企业的案件共270宗,占比34%。
就附条件批准案件所涉行业而言,2宗涉及信息通信技术行业,1宗涉及化工原料行业,1宗涉及医药行业。
  • 2018年-2023年经营者集中案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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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附条件批准案件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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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领域
2023年,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公布了19宗涉及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原料药及成品药、保险、建材以及供水、供气等公共事业领域。相关案件小结请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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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领域


2023年,最高院等人民法院公布了多起值得重点关注的涉及垄断行为的司法案件,在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方面,为垄断行为的司法管辖、认定和实体分析提供了重要的规则指引和指导。2023年涉及垄断行为的重要司法案件小结如下表所示。

反垄断进展合辑-9.png反垄断进展合辑-10.png反垄断进展合辑-11.png反垄断进展合辑-12.png反垄断进展合辑-13.png反垄断进展合辑-1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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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希望了解有关中国反垄断法的进一步信息,敬请联系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晓强 (qianxiaoqiang@haiwen-law.com)、合伙人林熙翔 (linxixiang@haiwen-law.com)或其他海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向上滑动阅览注释

[1] 具体请见: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3364.htm
[2] 具体请见: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ldzfys/art/2024/art_3ce3a7fec76146cfb8a7927db10683b2.html
[3] 具体请见: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1/content_6928387.htm
[4] 具体请见:https://mp.weixin.qq.com/s/5j1SxK7KdexhUmy9YA7Cjg
[5] 具体请见:https://mp.weixin.qq.com/s/4h7zGnDxbbGNVjQQpGKmPg
[6] 具体请见:https://mp.weixin.qq.com/s/evw4zd3Id3iSUIVd0wGfjw
[7] 具体请见:现《反垄断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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