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1

海问金融资管月刊(2025年10月)

作者: 张凯南 魏双娟 杨雨格 刘维佳、刘睿


引言



为便于业界及时了解金融资管行业热点,海问每月发布《海问金融资管月刊》,介绍并简评监管新规及行业动态。


2025年10月,监管新规方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3号——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工作方案》。


行业动态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证券期货业业务域数据元规范 第4部分:证券交易所》等3项金融行业标准;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通知》。




一、新规速

1. 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0月17日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涵盖以下方面: 

(1)首先,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体系进行完善,围绕任职、履职到离职等环节建立全面规范,以督促其恪守忠实与勤勉义务; 

(2)其次,构建更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上市公司须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确保董事和高管的薪酬与公司整体绩效及个人表现相挂钩;

(3)再次,加强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的规范,严格限制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重大负面影响的同业竞争,并进一步细化关联交易的审议责任与决策要求;

(4)最后,注重与其他相关规则的衔接协调。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股东权利公开征集程序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规定进行补充完善。



海问简评 

此次修订精准聚焦董事高管履职全流程、激励约束机制及控股股东行为三大关键领域,通过强化责任、优化激励、规范行为,切实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2. 基金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3号——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


2025年10月24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3号——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着重强调取消表决比例强制要求,强化意思自治;新增专业化运营原则例外,回应现实需求;优化材料要求,提升可执行性;新增原管理人不配合情形,强化变更程序合规保障;参考依据纳入仲裁文书,完善司法衔接机制。详细解析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VWa1jzxw-TfJ6acBGyEyuQ



海问简评 

此次修订通过取消强制表决比例、纳入仲裁机制等关键调整,显著提升了私募基金治理的灵活性与司法衔接效率,在强化意思自治的同时,为管理人变更提供了更清晰的合规路径,体现了监管对市场实践的务实回应。

3.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年10月3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是明确产品基本属性。将资产管理信托界定为依托信托法律关系设立的私募资管产品,遵循“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仅面向具备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

(2)二是完善全流程管控机制。严格规范信托计划的设立与销售环节,强化存续期间管理,明确资金运用标准,健全风险管理与净值化管理制度。同时增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要求,并规范产品到期清算程序。

(3)三是强化销售行为规范。细化信托文件签署、风险提示、投资者承诺及风险评估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对信托公司及代销机构的销售活动提出统一要求,引导投资者增强产品风险认知。

(4)四是健全投资运作体系。明确信托产品投资各类基础资产的准入条件,完善组合投资具体规则,严格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禁止开展通道业务与资金池业务。

(5)五是提升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重点加强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的管控。



海问简评 

《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全链条监管,重塑资产管理信托的业务规范。其突出亮点是强化销售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并明确禁止通道业务,以此推动行业稳健转型与风险防控。

4.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年10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基本原则:规定金融机构应遵循风险为本、合理性和可靠性原则来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与核实;

(2)规定识别标准:明确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信托等各类实体的受益所有人定义,并允许对低风险客户适用简化标准;

(3)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了识别的整体流程、所需收集与保存的信息要素,并要求基于风险采取差异化措施;

(4)建立反馈机制:构建了受益所有人信息差异反馈机制,明确了工作流程、差异情形的判断标准与处理措施;

(5)设定法律责任:依据《反洗钱法》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并规定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参考因素。


海问简评 

《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确立了以风险为本的受益所有人识别原则,允许对低风险客户适用简化标准。通过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框架,既提升了操作灵活性,也标志着我国反洗钱监管与国际标准的进一步接轨。

5. 中国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工作方案》

2025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其主要内容有:

(1)优化准入流程:简化投资前审批环节,对主权基金等长期资金开辟绿色通道,提升资金汇划与核验效率;

(2)提升运作效率:优化证券账户操作,允许一次性归集过户,增强跨境投资监管透明度;

(3)拓宽投资工具:开放ETF期权及商品期货期权交易,支持外资开展风险管理与资产配置;

(4)统一监管标准:明确外资公募基金短线交易规则,统一程序化交易监管要求,优化跨境投资管理模式;

(5)完善服务支持:允许境内持牌机构为外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探索管理型投顾可行性。


海问简评 

该方案通过简化准入流程、拓宽投资工具及统一监管标准,系统性地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此举显著提升了外资投资便利度与政策透明度,有助于吸引更多中长期配置资金入市。



二、行业动态

1.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证券期货业业务域数据元规范 第4部分:证券交易所》等3项金融行业标准


2025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会发布《证券期货业业务域数据元规范 第4部分:证券交易所》《证券期货业业务域数据元规范 第5部分: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期货公司监管数据采集规范 第2部分:资产管理业务》3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券期货业业务域数据元规范》第4、5部分分别针对证券交易所及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统一了核心数据的分类、定义与格式;《期货公司监管数据采集规范》第2部分则明确了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数据标准。这些标准旨在夯实行业数据治理基础,提升数据流通与共享效率,强化信息披露,并推动监管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证监会将持续推进数据治理与标准制定工作,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筑牢科技监管根基。


2.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通知》


2025年10月16日,金融监管总局颁布《关于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通知》,对4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10件规范性文件失效。未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继续重视制度体系的整体协调性,并依循既定程序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与更新工作。



信息来源


  • https://www.csrc.gov.cn/csrc/c101954/c7589726/content.shtml

  • https://mp.weixin.qq.com/s/91BO-KKn25FzLFyNCMTEEg

  •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31597&itemId=951&generaltype=2

  •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5864263/index.html

  • https://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591251/content.shtml

  • https://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587716/content.shtml

  •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31235&itemId=928&general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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