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 | 合伙人
Marco LI
资本市场、兼并与收购、外商直接投资、常年法律顾问
  • 基本信息

    李超律师是海问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直接投资、收购兼并和合规业务。

  • 工作经历

    李超律师于2013年加入海问。

  • 代表业绩

    在企业重组改制、股票发行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上市方面,李律师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

    居然之家(000785.SH)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武汉中商(000785.SH)发行股份购买居然之家100%股权(构成借壳上市)项目,中关村融资租赁H股上市项目,某大型国际农药生产企业的科创板IPO项目(进行中),华能水电(600025.SH)重组改制及申请A股IPO项目,中金公司(03908.HK)H股IPO项目,中国南车(601766.SH, 01766.HK)和中国北车(601299.SH, 06199.HK)合并项目,中金公司(03908.HK)向中央汇金发行内资股收购中投证券100%股权项目,中国五矿集团下属金融业务板块注入ST金瑞(600390.SH)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石化集团通过仪征化纤(600871.SH, 01033.HK)重大资产重组实现油服业务板块整体上市项目,招商银行(600036.SH)2017年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项目,华电国际(600027.SH, 01071.HK)2014年、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及H股配售等项目,洛阳钼业(603993.SH, 03993.HK)2014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项目,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议的A股IPO项目(获证监会核准后放弃发行),中国医药(600056.SH)吸收合并天方药业(600253.SH)项目,同方股份(600100.SH)发行股份购买壹人壹本100%股权项目,福成股份(600965.SH)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项目。

    在投资、并购、私募基金方面,李律师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

    代表投资人摘牌新三板挂牌公司旷博生物(835093)、代表爱泊车(智慧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引进C+轮和D轮融资、代表高瓴资本投资上海鸿博医药、代表高瓴资本投资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投高新引进战略投资者并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项目,代表三峡资本以进场交易方式战略投资启迪环境下属水务平台雄安浦;

    华水务项目,代表高瓴资本投资苏州纳微项目,代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大基金)对万业企业(600641.SH)的证券投资项目,代表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对北新木业投资项目,代表居然之家引入阿里、泰康等21家战略投资者(引资规模130亿元)项目,代表华融证券参与了华融证券2017年增资引入两家投资者项目,代表中国电信(00728.HK)向中国铁塔公司注入约340亿铁塔资产项目,协助中金智德入股神州优车项目,协助中国石化(600028.SH, 00386.HK)进行油品销售业务板块重组及引入25家投资者(引战规模约1,000亿元)项目,代表中国邮政集团下属中邮资本2016年战略投资滴滴出行,代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进行下属智能包裹柜业务(中邮速递易)重组项目,代表中国信达收购西安银行6.3亿股股份项目,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战略投资新三板公司特别传媒(代码:832658)项目,代表华电国际(600027.SH, 01071.HK)收购中国华电集团数家电厂项目,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母子制改总分制”项目,代表摩根士丹利人民币基金投资科锐国际项目,代表广汇汽车收购多家汽车4S店项目等,同时李律师作为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的内核部门常年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李超律师在合规监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包括向居然之家(000785.SZ)、华能国际(600011.SH,00902.HK)、上海石化(600688.SH,0338.HK)、中国电信(00728.HK)、国投高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三峡资本、华电资本、智慧互通等公司提供境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教育背景

    李超律师分别于2009年取得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于2012年分别取得了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和韩国国际法律经营大学(TLBU)国际法学硕士学位,并为2012年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访问学者。

  • 工作语言

    李超律师的母语是中文,英文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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