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6

The third theme activity of the Shanghai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onference Living Room Series "VIE Architecture·Where to Go" was successfully h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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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由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主办,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权益保护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商事仲裁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上海国际仲裁会客厅”系列第3期主题活动“VIE架构·何去何从”成功举办。近60余位企业代表及法律界人士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马屹致欢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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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屹副会长指出,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新规首次对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的申报要求进行了规定。境外上市新规正式出台实施后,境内企业的境外间接上市从此前的未纳入监管,正式进入备案制时代。作为中国较早处理涉外仲裁案件的机构之一,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是国内较早接触VIE结构、业绩对赌等企业投融资法律问题的仲裁机构之一。对于此类创新类型交易,仲裁程序以其独有的专业性、灵活性、非公开性等特点,能够更好地尊重当事人的商业交易安排,更有利于鼓励业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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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上半场的研讨由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权益保护部主任张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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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投行上海总部综合协调人、科技组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徐慧芬以“境外上市规则对VIE的要求和案例”为题作了发言。她从资本市场的角度介绍了VIE结构产生的背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重点类别,对VIE架构与相关架构进行了模式对比分析,并总结了诸多联交所对VIE架构企业港股上市监管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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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半场主题为“VIE架构的境外上市备案观察”的“三人谈”研讨单元,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燕律师、邱晨盛律师,上海壹佰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顾玺曦先生作了分享交流。本单元由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一格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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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律师提到VIE架构最核心的要点是协议控制,VIE架构中的主要协议包括:业务合作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购买权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而VIE架构协议最重要的两个考量是财务并表和符合监管。同时,她还深入分析了如何处理VIE架构企业存在的合规风险和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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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境外上市新规备案要点,邱晨盛律师认为,证监会对VIE架构企业上市的监管表现为重点关注VIE架构企业的合规性和商业安排。同时,他对“外商限制、禁止”的解读持较为乐观的态度,认为“明文禁止”的理解要区分不同的行业,把握行业监管尺度,建议VIE架构企业上市可首先征求监管部门的意见,以减少上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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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玺曦先生结合其企业实务经验进行了探讨,认为境外上市新规体现了监管的政策趋势,有着积极的一面,即从“软监管”逐渐过渡为“硬监管”。同时,行业主管机关的意见,也更加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企业角度来看,目前更关注监管部门的具体尺度、路径以及备案关键要点,从而帮助企业“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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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下半场的研讨由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一格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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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立案部部长宋茹祎以“仲裁解决VIE架构跨境争议的思考和展望”为题作了演讲。他以VIE架构的内涵、结构和涉及的协议类型为切入点,阐述了VIE架构的“七大”法律风险。他结合两个典型案例,从仲裁和司法两个视角论述了VIE裁判实践的演进。同时,他结合仲裁专业性、保密性、跨境可执行性等特点,阐述了仲裁的独有优势与VIE架构争议的高度契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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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半场主题为“VIE架构下的常见争议类型”的“三人谈”研讨单元,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菁菁律师、杨超律师,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汪成作了分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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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成先生主持本单元研讨。汪成先生从争议解决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关于VIE架构争议解决的几个问题,即VIE架构中独家购买协议的判断和执行、VIE架构的衍生争议、境外上市新规对VIE架构争议解决的影响以及企业应如何减少涉VIE架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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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律师指出监管部门监管态度的不明确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VIE架构的违约风险,导致历史上市场主体对VIE架构的效力问题“草木皆兵”。VIE架构最突出的特点是协议控制,协议控制的一个内生风险就是违约风险。境外上市新规的出台意味着监管政策逐渐明朗,可从一定意义上减少因当事人的违约而形成的争议,同时,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态度也将更加明确和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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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菁菁律师就VIE协议安排与部分投资人和创始人之间签订的回购协议之间产生冲突情况下的争议和救济,以及境内外投资人如何通过架构设计和公司治理维护自身权益,分享自己的观察和看法。她认为,境外上市新规的出台对于由VIE架构引发的争议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仍建议VIE架构上市企业需要考虑监管政策调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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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问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继平律师为本次活动作总结点评。他结合自己参与首批VIE架构设计的经验详细介绍了VIE架构的历史源起,并从VIE架构设计、交易律师起草VIE协议各条款时的考虑、证监会境外上市新规等方面提出了思考,并对VIE协议无效的争议解决和法律依据提出了疑问,认为在当前环境下,VIE协议无效争议仍可能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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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仲裁会客厅”是依托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形成的平台优势和聚集效应,在新的国际环境和投资经贸趋势下所推出的系列主题活动,旨在围绕重点领域和热门话题,邀请国内外投资经贸主体、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司法和相关行政部门的专业人士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商业交易和投资经贸领域的争议解决前沿问题。“上海国际仲裁会客厅”将聚焦仲裁与其他争议解决程序之间的互动与衔接,积极探索争议解决领域“中国特色”与“国际标准”融合发展的“最佳实践”,致力于推动上海成为高端法律服务“近悦远来”的集聚地,国际仲裁高朋满座谈笑有鸿儒的“会客厅”。

The third theme activity of the Shanghai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onference Living Room Series "VIE Architecture·Where to Go" was successfully h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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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由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主办,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权益保护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商事仲裁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上海国际仲裁会客厅”系列第3期主题活动“VIE架构·何去何从”成功举办。近60余位企业代表及法律界人士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马屹致欢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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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屹副会长指出,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新规首次对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的申报要求进行了规定。境外上市新规正式出台实施后,境内企业的境外间接上市从此前的未纳入监管,正式进入备案制时代。作为中国较早处理涉外仲裁案件的机构之一,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是国内较早接触VIE结构、业绩对赌等企业投融资法律问题的仲裁机构之一。对于此类创新类型交易,仲裁程序以其独有的专业性、灵活性、非公开性等特点,能够更好地尊重当事人的商业交易安排,更有利于鼓励业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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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上半场的研讨由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权益保护部主任张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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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投行上海总部综合协调人、科技组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徐慧芬以“境外上市规则对VIE的要求和案例”为题作了发言。她从资本市场的角度介绍了VIE结构产生的背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重点类别,对VIE架构与相关架构进行了模式对比分析,并总结了诸多联交所对VIE架构企业港股上市监管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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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半场主题为“VIE架构的境外上市备案观察”的“三人谈”研讨单元,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燕律师、邱晨盛律师,上海壹佰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顾玺曦先生作了分享交流。本单元由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一格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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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律师提到VIE架构最核心的要点是协议控制,VIE架构中的主要协议包括:业务合作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购买权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而VIE架构协议最重要的两个考量是财务并表和符合监管。同时,她还深入分析了如何处理VIE架构企业存在的合规风险和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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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境外上市新规备案要点,邱晨盛律师认为,证监会对VIE架构企业上市的监管表现为重点关注VIE架构企业的合规性和商业安排。同时,他对“外商限制、禁止”的解读持较为乐观的态度,认为“明文禁止”的理解要区分不同的行业,把握行业监管尺度,建议VIE架构企业上市可首先征求监管部门的意见,以减少上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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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玺曦先生结合其企业实务经验进行了探讨,认为境外上市新规体现了监管的政策趋势,有着积极的一面,即从“软监管”逐渐过渡为“硬监管”。同时,行业主管机关的意见,也更加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企业角度来看,目前更关注监管部门的具体尺度、路径以及备案关键要点,从而帮助企业“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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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下半场的研讨由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一格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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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立案部部长宋茹祎以“仲裁解决VIE架构跨境争议的思考和展望”为题作了演讲。他以VIE架构的内涵、结构和涉及的协议类型为切入点,阐述了VIE架构的“七大”法律风险。他结合两个典型案例,从仲裁和司法两个视角论述了VIE裁判实践的演进。同时,他结合仲裁专业性、保密性、跨境可执行性等特点,阐述了仲裁的独有优势与VIE架构争议的高度契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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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半场主题为“VIE架构下的常见争议类型”的“三人谈”研讨单元,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菁菁律师、杨超律师,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汪成作了分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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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成先生主持本单元研讨。汪成先生从争议解决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关于VIE架构争议解决的几个问题,即VIE架构中独家购买协议的判断和执行、VIE架构的衍生争议、境外上市新规对VIE架构争议解决的影响以及企业应如何减少涉VIE架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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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律师指出监管部门监管态度的不明确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VIE架构的违约风险,导致历史上市场主体对VIE架构的效力问题“草木皆兵”。VIE架构最突出的特点是协议控制,协议控制的一个内生风险就是违约风险。境外上市新规的出台意味着监管政策逐渐明朗,可从一定意义上减少因当事人的违约而形成的争议,同时,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态度也将更加明确和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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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菁菁律师就VIE协议安排与部分投资人和创始人之间签订的回购协议之间产生冲突情况下的争议和救济,以及境内外投资人如何通过架构设计和公司治理维护自身权益,分享自己的观察和看法。她认为,境外上市新规的出台对于由VIE架构引发的争议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仍建议VIE架构上市企业需要考虑监管政策调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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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问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继平律师为本次活动作总结点评。他结合自己参与首批VIE架构设计的经验详细介绍了VIE架构的历史源起,并从VIE架构设计、交易律师起草VIE协议各条款时的考虑、证监会境外上市新规等方面提出了思考,并对VIE协议无效的争议解决和法律依据提出了疑问,认为在当前环境下,VIE协议无效争议仍可能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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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仲裁会客厅”是依托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形成的平台优势和聚集效应,在新的国际环境和投资经贸趋势下所推出的系列主题活动,旨在围绕重点领域和热门话题,邀请国内外投资经贸主体、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司法和相关行政部门的专业人士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商业交易和投资经贸领域的争议解决前沿问题。“上海国际仲裁会客厅”将聚焦仲裁与其他争议解决程序之间的互动与衔接,积极探索争议解决领域“中国特色”与“国际标准”融合发展的“最佳实践”,致力于推动上海成为高端法律服务“近悦远来”的集聚地,国际仲裁高朋满座谈笑有鸿儒的“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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