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以国内AIGC标识新规出台为切入点,重点解答两个问题:(1)AI生成合成内容“生产-分发-传播-使用”链条中的各方需履行何等标识义务;(2)AIGC标识合规方案能否全球通用。
一、中国智慧:全链留痕,欲登高则脚踏实地逐步而行之
我国AIGC标识监管已然形成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以《标识办法》和《标识方法》作为集大成者,致力于在规范AI生成合成内容衍生流转的同时,提供可落地的具体合规指引,最大限度地保护行业创新与发展。
● 就多媒体文件而言,其载体内容丰富复杂,且实践中多媒体处理方式与标准在载体属性、压缩标准、传输信道等诸多方面均快速迭代,导致平衡水印的隐蔽性和鲁棒性颇具挑战。
二、全球监管:求同存异,然境内外标准化合规之路漫漫
● 2025年1月2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发名为《破除人工智能领域阻碍美国领先地位的壁垒》(Removing Barriers to American Leadership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行政令,美国人工智能政策“去监管化”的导向毫无疑问,但致力于形成美国主导的AI安全标准(AI模型检测、红队测试等)对美国在全球AI领域形成绝对主导权同等重要。
● 具体到AIGC标识领域,2021年2月,Adobe领导的内容真实性倡议(CAI)和微软与BBC领导的“原点项目”(Project Origin)联合起来,形成了内容来源与真实性联盟(C2PA),其使命即在于建立内容真实性相关技术标准。目前,该联盟与ISO/IEC等国际标准组织正积极推动建立跨国界的标识技术标准体系,旨在构建一个具有全球互操作性的内容真实性认证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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